1,根据那些法律可以保证我的房屋置换后还具有原有的使用功能?2我的要求有不合理的地方吗?3律师您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更新时间:2008-06-10 08:14:58
问题描述:
我在大集有一上下两层厅式商业用门头房,两面临街,现在开发商准备动迁,房屋进行原地置换。问题是置换后的房屋失去了原有的使用功能,变成了几个小屋和过道,间墙都是承重墙不可动。室内变成了‘凹’字型,凹字的右边为门脸。[1]我要求在原地还我原样的房子室内可有稍大一点的过梁但不可有承重墙[2]如果承重墙不可动,可以在原房位置的临位还我原样的房屋给我一定的补偿,因我是两面临街的房子。和开发商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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