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从开始我们是经济纠纷关系,但后来,他没有诚意还款,恶意拖欠。经我了解,他用类似手段骗了很多人,把钱都挥霍了,他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
更新时间:2008-05-28 10:08:03
问题描述:
我在2007年4月初,经朋友介绍认识此人,在2007年7月初他对我说,要做生意,没有钱,向我借34万元人民币,三个月后还。并承诺挣钱后给我部分利润。我担心他干违法的事,就对他说我可以借你钱,但我不参与你的事,也不要你的好处,只是帮你。于是在2007年7月份两次借给他34万,并写下字条,签字画押。但是,到期后,我多次崔要,他都编造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每次他都说第二天还钱,可到了第二天,他不是说他有病了,就是家里出事了。这样的谎言一直持续到2008年春节前。后来,他干脆就不接我电话。我只好通过关系了解它的个人及财产情况,他早已离婚,有一子10岁,判给他前妻,没有固定产、没有职业。银行没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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