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能否拒付不完整使用期间房屋租赁费?07年我自行修缮费08年开具发票法院能否认可?我能否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作为被告法院能同意哪些部门介入评估我的装修、营业损失。如何
更新时间:2008-06-21 10:34:20
问题描述:
租期五年(2005—2010),合同约定为经营服饰。2006年11月起至今,22间房屋间段漏水13间、28处房顶严重泛碱, 木地板浸泡严重损坏、服装受损留污渍、货物受损积压,电路损坏,书面申请及律师函告知出租方请求及时修缮,催告无果,因长期漏水12月20日导致顶棚多处榻塌
* 证据:经公证处2007年5月3日出具的公证书、自拍榻溻现场拍摄光碟一份.5月份律师函及2008年1月29日书面申请。请求及时修缮.2007年11月12日出具的房屋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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