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想法院提出该供货协议无效。法院是否会受理。商场欠我们的货款怎么要。能否变更为个人与商场的欠款纠纷。
更新时间:2004-04-05 19:04:08
问题描述:
我们以A公司向某商场供货,2000年11月向某商场提出更换供应商名称,改以为B公司的名义供货,更换供应商协议签定时向某商场提供了由B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供应商转换协议上盖章,2000年12月20日B公司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给某商场,2001年1月4日商场通知发票是假的,等我们再联系B公司时已经联系不到人了。但是我们一直供货到2002年2月,之后办理清场退货适宜,2002年9月退完货,但货款一直未结。我们发现B公司提供的执照信息与工商局网站的信息有不一致的,估计是部分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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