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手中没有合同,只有银行和代理公司有.我是否可以要求她们提供合同,让我复印.(我能确定当时没有给我这份合同,因为不懂,所以只拿了她们返给我的东西.)2.这笔钱我是否可以要求不付或者协商处理?
更新时间:2008-05-09 08:43: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06年10月在4s专卖店贷款购买307汽车一辆,4s店让代办公司协助办理的各项手续,当时以为是4s店负责的,后来才知道可能是经常合作的公司吧.但是因为都办下来了,所以也没有在意.
银行当时派了三个员工来家访,当时我也咨询了如果提前还贷会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她们答复不收违约金,什么影响都没有.
但是今年4月我提前还贷了,银行没有给我大票,代办公司只说让我去公司交证件帮我再去办理解押手续.我去了以后她们什么都没说,直接拿出一份合同要求我支付违约金3000元.因为提前还贷让代办公司开单子的时候已经付了五百块钱的违约金,所以不明白为什么又收.然后对方才指出合同中有条款,意思就是在购车人清偿全部贷款前,每年都必须由代办公司代其办理以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以代办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车辆保险.如果没有通过代办公司上保险,那么公司有权追究购车人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为每年三千.
这份合同我手里并没有,但是上面的确有我的签字.因为当时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要签很多很多的字而且很相信她们,她们也从没有提出过保险的事情.在我当天第二次去问的时候代办公司又提出还要交1000的办理解押的手续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