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算违约金还是赔偿金?如果是赔偿金,公司在合同里约定是否合法?具体金额怎么量度?
更新时间:2008-03-24 22:11:12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06年签了三年的合同,最后一条大致是这样的:
如员工提前提出辞职,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三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合同里公司有把“违约金”三个字给划掉,即“如员工提前提出辞职,需赔偿对方三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后面的说法有何法律依据吗?还可算作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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