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想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工厂单方面的销毁所有的证据,而员工自己本身没有条件去保存这些证明,(比如考勤月底由公司收回保管),那么劳动监管部门对这样的单位有没有一个硬性的法律规定,要求保存员工工作资
更新时间:2008-01-30 15:58:09
问题描述:
律师好!
我这边的工厂属于加工行业,工作时间超长,一般情况下每月工作300个小时左右,可是我们老板又贼得很,很会算计,员工进厂签假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每月的考勤卡也作假,加班又不给打卡,发工资时工资条也作假,而且加班费只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50%下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