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我该用什么来证明这种做法不合法呢?怎样才能向公司讨回公道了?如果按照工龄来算的话是否会有一个月的通知金呢?
更新时间:2007-12-24 17:07: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家电子厂的员工,因公司最近效益不好,大量解雇员工,但每个员工的陪偿金的算法不一样,比如说A的工龄是5年,但合同只有2个月就到期,公司就按照合同到期来陪偿两个月的工资。B的工龄是2年,合同还有半年到期,公司就按照工龄来陪偿。公司现在是看哪个陪的钱少就按照哪个来陪,对于同样被解雇的两个员工来说,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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