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龙池镇政府该不该给我们补办2001年至2004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04年12月份签订的合同合理吗?合同满后龙池镇政府没有和我们续签合同
更新时间:2007-11-11 17:07:12
问题描述:
2001年我们被龙池镇政府聘用管理场镇,当时没有签订合同,2004年11月,龙池镇政府把我们辞退,给了我们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接着12月份又给我们两人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管理场镇,约定工资400元,另3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加班等共计700元,然后一年期满给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一年期满后龙池镇政府没有给我们续签合同又安排我们去干其他工作,工资定为500元,然后干一天白天发补助10元、晚上20元、伙食补助10元共计40元。每月上20天班左右,直到今年10月份龙池镇政府辞退我们,结清了我们的工资并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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