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回答是: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依照第十四条规定,你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后向公安部门申请消案.我还是不明白,我朋友的是现在就可以得到撤消案件?还是还要等1年的时间,才的撤消案件.现在有绝
更新时间:2007-08-08 16:30:33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我有件事情向你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被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9个月(共271天),公安立案的是“职务侵占罪”,后检察院下了《批捕书》,在这271天里,公安已经两补充证据,两次被检察院推回,之后没有再向检察院提交,现在案件在公安,公安那时应该是没有证据,所以在我朋友被关了第271天的下午,给他弄了个“取保后审”,就在前几天,一年的取保后审时间到了,我朋友去公安局要求给出一个定论,办案人员只出了一张《解除取保后审决定书》,再没出什么结论了,我们要求他们给出这件事情的结论,他们说这样已经了事了,我们问到检察院,检察院说案件不在他们那,所以不关他们的事。现在我想问:这案件到现阶段,公安局应该要做出什么?是不是要对这案件下结论,比如消案、撤案等其他的?我朋友怎么样才能得到赔偿,是必须要公安出销案决定才得赔偿吗?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第十四条:“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做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消案件”。这条规定中“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怎么解释?对我朋友要求公安现在给出案件的决定有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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