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纠纷任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4-08-27 22:40:01
问题描述:
我现因木地板纠纷向法院起诉商家,要求对木种进行鉴定,但法院委托了本省质检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都说他们不能做鉴定,原因是相关鉴定资格之类的没有经过国家认证,但这是我官司取胜的关键。
厂家曾经来我家看过,承认木种不对,同意退货,但是商家态度恶劣,不同意退,所以我现在诉讼请求是退货,要求按《消法》给予双倍赔偿。经过咨询,只有省林学院愿意出具技术鉴定书,由木材专家,一个副教授签字,盖的公章是该林学院木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检测专用章,可以副教授的工作证,据该教授说,他接受了不少法院的委托,做过这样的鉴定。但是我立案的法院一定要求要提供鉴定机构的资质证书,可是我在本省找不到别的机构了。我的标的不大,我又不想花更大的精力去外省做鉴定。请问省林学院的技术鉴定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呢?如果我要求厂家出证明有用吗?
希望有人能帮助我,我现在是有家不能住(因为官司没结,我不能搬进去),很难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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