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开发商的确“五证”不全,法院会因为他们“五证”不全裁定购房合同无效、最终按照无效合同来处理吗?2.我能否依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7-01-28 12:02:13
问题描述:
我2005年12月买一商品房,交首付款96000元。合同约定2006年5月1日交房,否则,按日赔偿违约金(每日为首付款的3/10000)。可是,开发商直到2006年12月才交了房子,我已经领了钥匙开始装修了。
现在,开发商对违约赔偿的事不予理睬,还说我告也告不赢,因为法院会因为他们“五证”不全,购房合同无效而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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