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国土局把已经售出的土地且是入伙6年后,再把其中的一块(规划为菜市场)的用地重新划分出去,单独成为一块,且没有征求龙联业主的意见,这样是否合适?是否违规,我们业主该怎么办?2、开发商当初售楼
更新时间:2006-12-13 17:36:21
问题描述:
位于南山区龙联花园小区西北角的原菜市场,属龙联花园的配套用地(93年,开发商与国土局签定的土地合同,是同一块宗地,龙联花园竣工验收图也标注是菜市场)。开发商按照原有规划建设了菜市场,可是在2002年开发商向国土局申请,把菜市场从龙联花园划分了出去,成为了另外一块独立的宗地(96年龙联入伙,国土局在没有征求龙联意见的情况下,把菜市场从龙联划分了出去)。现在开发商准备把菜市场用地改为商住楼,将建成18层高楼(2层地下车库)。目前已经把菜市场给推倒,在清理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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