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实及申请要求该如何办理?恳请律师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6-12-10 12:00:1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一件事情想麻烦您咨询一下,,渴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一点时间,给予答复,再次感激不尽。
事实陈述:
我是某市直属事业单位某卫校的一位临床医学教师职工,我因特殊疾患即声带及咽喉疾病不能讲课无法从事岗位教学工作(全校师生皆知皆怜),学校答复又没有岗位调整,去年至今治病期间多次申请未给予书面合理解决,未给予安置;四处奔波咨询劳动保障部门说事业单位咽喉声带疾患不属于职业病不属于他们管辖范畴;咨询局,局十分关心重视多次督促单位给予及时书面答复安置单位却制止不理迟迟不予合理安置解决。另外,校门诊部又承包出去多年;医院又多年不让去进修,临床教师无法高质量的教育出医学生,无法提高自己的医术业务,今年9月底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发我的工资及阳光工资,在10月20日在学校党委师生共知我身病特殊竭力治病期间,学校任何事情从未没有及时书面通知我之下,对我的多次书面申请置之不理之下,10月20日,学校突然以旷工的名义单方面提出与我解除合同。在我的特殊疾患不能从事临床岗位教学又答复又无岗位调、日常各种通知学校活动从不通知我、多次申请置之不理之下,借2006年9月4日开学的时间拖延故意记我旷工,然后以此理由解除我的合同,而不顾及我的多次申请,不顾我的患病、不顾我的多次申请置之不理之下、不对我给予任何合理安置。学校里很多事情我不知情,从没及时通知我,我又患病在身,一直在外诊治,我无法接受通知中解除合同的理由,我因病无法从事岗位教学,学校党委答复又无岗位可调、对我的多次申请置之不理不给予书面答复是事实,为什么要把全部的责任推在我身上呢?
尊敬的律师,作为事业单位的贫弱职工,我的的声带咽喉确实不能讲学又不给岗位调整多次申请求助无效,多次汇报以上实情,而单位迟迟不给予我处理,在此前提下又作出非合理理由解除合同并停发工资而不提前给我书面通知,目前我的工作、我的安置、我的手续4个多月了得不到落实,目前我没有工作了,单位也不发给我工资4个多月了,爱人为下岗工人,我母亲患有严重的肺气肿肺心病高血压,我父亲曾颅脑血肿作了开颅手术。尊敬的律师,我没有办法,我的工作、我的安置、我的手续4个多月了得不到落实,您说我该怎么办?
我从事教学岗位10多年来,我在学校不怕吃苦受累,兢兢业业,10年来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工作,呕心沥血的工作,倾尽了我全部的心血,认真教好学生,以致在讲台上不能发声,嗓子脓块连连,繁重的教学负担使我最终倒在了课堂上,我在多家医院多方面治疗一直无法根治。十多年的繁重教学使声带损伤闭合不全慢性反复发作的化脓性及萎缩性咽炎慢性肥厚性喉炎,致使我不能在岗位教学了,多次申请交流咨询无果,要求调岗,单位法人明确说无岗位调。多年来四处求医多方诊治,难以根治,多年来想彻底治疗,花了大量金钱,但依然反复发作,无法持久讲课,无法从事教学岗位工作、无法执行聘任合同有关要求、目前的岗位;在这种情况下,我已多次反映,到现在为止,我的问题一直迟迟不能给予解决。
在不了解上级政策在工资上等诸多情况,目前由于不能从事原岗位教学工作,单位又说无岗位调,多次书面提出申请给予安置,至今未给予答复安置;9月停发工资,10月20日全部工资待遇停发。今年9月份停发了我的校内结构工资、农行固定工资,爱人工资发不下来,致使我全家“十、一”、八月十五无法过节无法维持生活,为了维持生计,只好找地方打临时工。从去年到今年我的多次申请学校一直置之不理,一直不给予书面答复和合理安置。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规定:第十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我目前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单位又无岗位调。在双方没有协商约定好的前提下,在我患病一直在外治疗、单位未规定、未书面通知我的医疗期是否已满,在单位说无法调岗我又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聘任的前提下,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单位今年10月20日突然停止我的有关待遇(包括停发工资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单位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以上做法与聘用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中的第十六条(乙方患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不一致。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聘人员患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也不愿到单位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单位迟迟置之不理不给于书面答复和安置。
今年3月-11月在我因病无法参加原岗位教学、学校答复有无岗位调期间,针对此问题我多次提出申请,在2006年4月5日我向法人代表提出过申请,2006年10月20日我再次提出过申请,但学校迟迟不给予书面答复和安置,却以旷工的名义突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于2006年什么时候放暑假、什么时候开学、党课什么时候参加学习、针对我的病不能从事持久教学又如何安置等学校从8月份至今,校办公室教研室从来没有通知过我。
10月20日单位突然以旷工的名义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针对我的特殊情况及突然的非合理理由解除合同通知。关于2006年7月份的岗位聘任我鉴于以上事实陈述无法参加,因为:无岗位调整、原教学岗位无法参加,学校的任何活动从来没有通知过我、对于去年到如今,我的多次申请学校一直置之不理,不给予书面答复,不给予合理安置,仅7月突然通知我参加聘任,可我没有岗位,无法参与原岗位聘任。在我的特殊疾患学校不能从事临床岗位教学又答复又无岗位调、日常各种通知学校活动从不通知我、多次申请置之不理之下,包括2006年9月4日开学的事,借此时间故意记我旷工,然后以此理由解除我的合同,而不顾及我的多次申请,不顾我的患病不顾对我的合理处置于身外。(1)我患病一直治疗,4-5月份以来党委研究让我在家治病;(2)请假我一直很及时,后来教研室说请假她说了不算,直接找校长和办公室请假,各种假条和补假前一段时间4-8月份通过临床负责人和教务,9月份给校长补假,至今未给予是否批准的任何答复;(3)学校没有办任何书面手续的前提下,9月开始停发我的工资,我们全家无法维持生计;而且法人代表明确说不参加岗位聘任等于解除了合同,不是单位的人了,我与单位无关了(尽管我不理解)。
作为事业单位的贫弱教师职工,我的声带咽喉确实不能讲学又不给岗位调整多次申请求助无效,多次汇报以上实情,而单位迟迟不给予我处理,在此前提下又作出非合理理由解除合同并停发工资而不提前给我书面通知,至今我的工作、我的安置、我的手续4个多月了得不到落实,目前我没有工作了,单位也不发给我工资4个多月了,爱人为下岗工人,我母亲患有严重的肺气肿肺心病高血压,我父亲曾颅脑血肿作了开颅手术。我现在没有办法,至今我的工作、我的安置、我的手续4个多月了得不到落实,只好含泪想提出我的无奈申请要求,如下:
(1)我确实因声带咽喉特殊疾患不能从事临床教学,单位又明确答复无岗位调,如果以此理由解除合同,我只好接受。
(2)恳求帮助我督促单位给予及时及早办理各种合法手续(包括失业手续,住房公积金手续,医保手续,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等等)。
(3)恳求帮助我督促单位给予补发应有的补偿(包括2006年上半年孩子入托费报销、失业补偿、应补发的工资、阳光工资等)。
以上事实及申请要求该如何办理?恳请律师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厉老师200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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