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予指点。谢谢
更新时间:2004-05-20 23:59: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厂里是除名我的,我给厂里要过除名决定,厂里不给,既使要回除名决定也是89年的那个除名决定,有用吗?89年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今年4月30日只给了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让我把档案找个地方转走。证明内容是:我单位原职工陈辰,男.58年10月生,在单位是13车间车工,1989年因本人外出经营,不愿回厂上班,以于89年11月与厂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2004年4月30日除名决定的内容我看了,是这样的:陈辰86年-88年停薪留职,在外开小饭馆,停薪留职到期后不来上班,厂里找本人谈话,本人到厂上了5天班就再也不愿上班,88年-89年旷工1年多,根据企业奖罚条例给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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