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8-03-01 17:24:24
问题描述:
我和她是2006年2月领取的结婚证,三月我们按揭了一套住房,首付总共8万,这其中一万是我领证之前就有的存款,5.5万是父母给的,1.5万是向姐姐借的(因为购房事情较急,姐姐在外地,由我后来一人打了个欠条),婚后两人很合不来,在我决定提出离婚时,她却怀孕了,我当时的意思是让她把孩子拿掉,(因为我已经很坚定的认为我不可能再和她继续下去了),可是她父母坚持让她生,按照她爸的说法是:有了小孩,就算到时候离婚她过不好,我也别想过好,而且她还可以多分点钱!我真的无话可说!这更让我不可能再有和她继续下去的任何念头!小孩去年12月4号出生了,才一个月大的时候,我就听到她姥姥说:我们家的孙女长的真好看,到时候长大了一定要找个有本事的人!我不免为孩子的将来充满了忧虑,我不敢想象孩子到时候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会是什么样子!我非常想让孩子到时候能和我在一起。
这就是我现在的大致情况,我现在想问各位律师和朋友的是:1、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就算到时候要分房产,我能取得房子么?2、我想要小孩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如何才能争取到?
(我是一名教师,她现在没有工作)3、我后来有录音,在录音里可以证明我借款的存在,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成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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