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日有前些天看房子的租客,要求租用我的房子;但由于该房客已交给我租金,所以我只能告诉别人我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可是现在他突然不租了,给我造成了损失,我应该退给他房租吗
更新时间:2006-11-09 05:10:42
问题描述:
10月29日,一租客想租用我的房子,并付了3个月的房租,说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先不能交给我押金,我开了张收条给他,并讲明要在次日晚之前交齐1000元押金,然后与我签定正式合同,如果次日不能交齐押金,便不要已交租金,谁知在次日该租客声已找到别的房屋,不想在租用我的房子,向我所要他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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