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公司先通知我扣资(没有书面处罚)之后又将我开除的做法是否合法?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6-09-08 15:37:22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汽车销售员,在销售过程中由于自己以及相关办事人的失误,导致汽车在销售完成后才发现少收客户1.2万元。在追讨过程中,公司在没有我及当事人参于的情况下,与客户私下协定。并于事后口头告之我经过:以再优惠客户7000元摆平此事,并将其余5000元由当事三人各承担,公司判定我负主要责任,所以决定扣除我2500元。其中一个同事在事发前已离职,另一个是上级,至今我仍未知晓公司是否公平执行这项决定。但我仍然默认了此项处罚,虽然其中也有公司的制度不健全不规犯等各方面原因造成此事,我想就这样算了。毕竟这事也有自己的原因。上月十号公司已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了1500元,这个月还要再扣1000元。但本月初,公司又以此事为重点并说出因为工作中存在失误给公司添麻烦等理由要求我自动离职。我在公司已工作二年,此次失误并不是我一人造成,并且领导也没仔细检查就签字放车,放车时我本人也不在现场,而是其他同事代为放车。对我的罚款是一种处理结果,但是在事后一个月公司又以此事要求离职并对我的销售工作加以百般刁难让我工作不下去而自动离职……我想就此事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合理公平的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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