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正好我现在正处在外派期间,这要是不干的话,是不是得交违约金呢?当时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之后,开会说试用期六个月。这个月19日我该转正了,也许他还要跟我提,但我不想转正了。。
更新时间:2006-07-13 23:26:04
问题描述:
我是搞软件的。现在还未转正。属于试用期间,但我工作的单位是个外包公司。刚来上班,签了一个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属于试用期的。合同中有一条: 如乙方为外派人员,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只有在乙方所做的阶段性工作完成(以乙方所做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书以及有文件可表明的期限为准),本合同方可解除。否则,乙方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岗位为其它单位(包括跳槽到外派单位)工作,则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各项补贴,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圆,同时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一条:本合同履行时间自2006年4月19日起至与甲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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