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之后,公司领导来到家里与我们协商,但在死亡赔偿的问题上没有达成一直。他们说只能赔偿10万人民币,我们认为这个赔偿太少了。买的保险是外派买的集体保险,是在国内买的。
更新时间:2006-06-08 15:30:56
问题描述:
1、受集团公司的聘请到集团公司海外公司驻安哥拉的物流基地工作。因该基地没有自来水的供应,所以要到几十公里的城市去拉水,每天都要来回跑。2、当天受基地领导的安排,原本是2个人一起去的,但是却只让一个去。在回来的途中,因为会车,造成翻车,不知过了多久是后面拉水的车看见了,才救了出来。还是乘飞机去首都罗安达的医院救治的,在途中还能说话的,但是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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