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部队做法对吗?2、把个人补缴额(86.10.195.12.31)全部划进社会统筹里面是否有悖政策?3、工作关系和“三金”截至日期是04.6.30但实际补缴“三金”日期是04年11月法院受理
更新时间:2006-06-12 12:53:5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86.7.1工作/95随军随调甘肃某部队/03.3又随军随调到上海/因当年7月部队统一给家属补办“三金”/故03年3月只把户口迁之了上海/直至04年11月才把工作关系转到上海/“三金”问题原部队规定02年10月调走的干部家属不在部队补缴范围之内/若补缴其全额完全自己负担/96年甘肃开始实行其制度我补缴日期却从86年10.1共补缴1万7千多转到上海个人帐户上3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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