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多付的钱能要回来吗?(我想是不太可能了吧)2。从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表姐他们是否和旅社没有任何关系?3。在转让或合作时是否一定要签定合同?
更新时间:2006-02-08 13:01:55
问题描述:
2005年12月17日我老公从他表姐手里接了一家旅社,付给她8万元的转让费,当时和她讲好她在原来的转让费上多付2万元(后发生纠纷后找她她拒不承认),后来旅社在营运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内部环境和部分空调需要维修,在和旅社房东沟通时他听说我们付了8万元的转让费非常惊讶,这时我们发现原来她在接这家旅社时只付了2万元左右的转让费,我们非常心寒和气愤。旅社合同是她签的,而且我们和她之间未签定任何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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