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年还能提起诉讼吗?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那?要是提诉讼的话要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立案那?
更新时间:2006-01-10 12:57:43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我母亲已经过世两年了,共有六个子女,母亲有一套住房,每个月有1000多元退休金,六个子女都成家。小女儿结婚后不久就因和婆婆发生口角,而后战争升级,无法在婆家住下去,于94年和丈夫就与我母亲生活在一起,这期间我们五个子女看小妹和小妹夫可怜也就没有什么异议,继续和小妹一起进行赡养义务。1999年时,小妹想在单位购置一套住房,于是没有和我们姊妹任何人商量,就将母亲的住房卖掉,自己就购买了单位的住房,还是和母亲一起共同生活。而后2002年时,又把这套住房卖掉,又购置了一套大房子,2004年时我母亲因急症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母亲是在小女儿家因看护的不好,卡个跟头,脑出血去世的。办理完后事时,小妹和小妹夫就母亲这么多年来的工资和房产只字不提,就把我们兄妹五人打发走,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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