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法院提起诉讼,我该提起什么诉讼呢?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需要偿还这10000元吗?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呢?谢谢律师
更新时间:2003-11-06 00:00:01
问题描述:
我原来是**路生活段职工,与1999年经生活段同意,承包了生活段在
萍乡的一家宾馆,后面由于效益不好,发生亏损,由于一时贪心,将朋友的一些价值10000元的物品(对宾馆没有什么用处)用来充抵亏损。我和这个朋友签定了买卖协议,但是我没有用宾馆的钱买这些物品,而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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