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县级医院的鉴定是否有效?轻伤的赔偿如何计算?法律的诉讼程序该怎么走?谢谢你的帮助,盼望你的回答!
更新时间:2005-05-12 15:17:18
问题描述:
2005年5月3日在上高中的某某去走亲戚,在回家的途中被他以前的同学碰到,由于人多,在他停车等待的时间被一伙五个人拉下车殴打,完了又被他们拉到他们所开的游戏厅内再次进行殴打,某某衣服被撕破,头部被打肿,面部被打肿,牙齿打掉一颗,打断一颗,事后肇事者家长带领去医院看病,发现事情比较严重,医药费比较多,遂不再照面,现在医药费自己支付。现在公安局已经立案调查,但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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