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再次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得到75%以上业主的同意辞退物业,业委会履行职责选聘新的物业合法吗?签订
更新时间:2022-06-25 21:32:41
问题描述:
开发商私自终止了首任物业,在没有公示及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又单方面签了第2家物业,半年后业委会成立,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辞退第二任物业,但是2任物业以
合同不到期及有所投资为由拒不离开小区,2022年4月由业主申请,受疫情影响,业委会再次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得到75%以上业主的同意辞退物业,请问业委会的公示再法律上有效吗?物业公司依然不配合不离开小区,业委会履行职责选聘新的物业合法吗?签订的物业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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