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的确是合作建房合同让广大老百姓签订。所以就签下了这违背买卖意愿的合作建房合同。还是挺大的。
更新时间:2022-05-29 19:48:41
问题描述:
起诉状
西乡塘区法院的法官,你们好!本人韦星,状告川达房地产公司
法人及川达房地产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他们以开发商名誉,并顾用好几个中介公司把西大学府一层的农贸市场进行不合理分割,分出不同面积不同业态的摊位或铺面,并对社会宣称并实施出售给广大不知情的老百姓。但签
合同时,拿出的确是合作建房合同让广大老百姓签订。由于老百姓并不知道这合同的猫腻,以为所有的农贸市场摊位、铺面
买卖合同都是这样的,所以就签下了这违背买卖意愿的合作建房合同。且开发商在到期交付摊位时并未按合同约定交给业主合格的可进行经营的摊位。而是找个第三方,以霸王形式,以第三方为主导,对市场进行管理。不顾部分业主利益,进行改装并出租给租户。但对收益分配,只有签订委托第三方管理的业主才有。可以看出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诈骗,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交付给业主合格的摊位和商铺。且从项目宣传到开盘出售活动,搞得轰轰烈烈。对社会上一直都是宣称卖摊位和铺面,始终未提合作一事。让广大老百娃都认为是买卖摊铺的。必竞这地段和及周边环境对广大老百姓的投资意愿和吸引力还是挺大的。于是广大老百姓纷纷涌入了开发商设好的局。开发商利用老百娃对合同的不了解,和相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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