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和年终绩效工资全部取消,公司拖欠的季度和年终绩效工资能否以拖欠工资申请仲裁要回;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2-02-02 10:03:13
问题描述:
前提条件:本人工作中无任何过错,过去四年中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全薪=固定薪酬+浮动薪酬)考核均满足公司要求,评分也较高,21年年底公司以调整工作地点到外地支援名义进行变相裁员,本人明确表达无法支援并将理由告知公司(证明资料以公司邮件发送相关负责人,均未得到回复),公司又与我提出协商裁员一事,公司表示由于行情不好,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21年拖欠的第三、四季度和年终绩效工资全部取消,不在补发(为了不发绩效,四季度公司打了不及格),裁员的经济补偿数额也未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因此未能协商一致;现公司又以行业不景气为由,单方面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停工留职,每月按照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社会保险、公积金,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
请问律师:
1、公司拖欠的季度和年终绩效工资能否以拖欠工资申请
仲裁要回;
2、公司单方面发出的停工留职通知是否合法;本人可以不执行吗?
3、公司上述行为还有那些违法行为,本人能否申请
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根据那些条款?),并要求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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