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1、他1999年伪造,我们是在2003年还款时才发现此问题的,现在进行追究,是否过了有效期?2、他此种做法是否构成了犯罪?何种罪?3、如果他需负民事责任,需偿还企业损失,而他进行不偿还,又构
更新时间:2005-11-05 10:10:2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集体企业的前法人代表在1999伪造了假的职工大会决议,拿企业的房子做抵押为他熟悉的个体户做担保,从银行贷款二十万,个体户还不上,公司为此偿还银行本息二十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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