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支付教育费用?(他已经满了18岁了)如果有,是否有追诉期限的要求?2、若干年后,其父是否有权要求其赡养?是否可以用未尽义务为抗辩理由?3、能不能划清界限?
更新时间:2004-12-18 21:50:59
问题描述:
有一1985年出生的大学生,他于2003年秋,收到大学通知书,但是其父母离婚,当时法院并没有判他归谁,但是鉴与其父亲在他从小就没有好好尽到抚养的义务,并且他的父亲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其从其母亲,现在与其在外打工的姐姐在外地生活!!企图与他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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