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否是刑事案件?是否要追究A的刑事责任?2.因A们在车上未下,B将车开到前面,撞A车的车头,虽未将人撞伤,B的行为,是否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A能否以此理由来起诉他?3.B是否犯抢劫罪?请给予回复
更新时间:2004-08-27 16:18:14
问题描述:
我朋友(A)和他村的一村民B,做同样的卖猪生意,B因生意不如我朋友好,怀恨在心。一次外出做生意,产生口角纠纷,他将我朋友头部击伤(后判定是轻微伤),众人将A劝走,A因头部流血,当开车走到一加油站时,想洗一下,A的车已停下,B则从后面开车超过来,到A的前面,猛撞A的车,要不是A他们跳的快,则会被撞伤(车已经被撞得无法开动),等A和A的3位同事跳下车后,B又下车拿着铁棍追打A,且将A们的26000余元钱从A一同事手中抢走,B追打A时,A围着车转,正好A车上有一把杀猪刀,A抽出来,与B撕打,将其砍伤(后判定是轻伤)。后经刑警协调已给A20000元,其余的连资料上缴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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