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要求单位给予补偿?合同解除以后,原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5-11-01 22:57:44
问题描述:
我妻子是东风汽车襄樊仪表公司的一名工人,1991年进公司工作。2003年由于身体不适,多次在岗位上和家中晕倒,经过医院检查是一种血液病,就自动离开了工作岗位,这几年一直在武汉的家中休息调养,每季度向原单位上交病假条。原来的劳动合同将于11月30日到期,单位已经通知不再同她续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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