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问题一我也查找许多国家标准根据1999年6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第5.1点要求住宅应满足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根据2001年11月
更新时间:2005-11-14 16:27:01
问题描述:
2005年初与福州富城地产有限公司签定了购买位于仓山区先锋路的“富贵天成”的楼盘1A#楼101室的买卖合同和1A#楼101室北向阳台外的露台使用合同,今年12月份交房。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现了2个问题:1在一层北向起居室(厅)的阳台正外侧露台的边缘建起了的3面广告幕墙(高3米,已经超过一楼住户的层高,宽2-4米不等,分别分布在厨房、北向阳台、北向居室的外侧,最近的距离北向阳台只有3.5米,距离厨房北向居室5米),已经严重影响到1A#、3A#楼101室一层北向起居室(厅)的阳台的日照、采光、通风、景观的权利。2. 1A#楼与2#楼的部分墙面间距离只有30公分,已经无法贴上瓷砖,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墙需要贴瓷砖。没有贴瓷砖的外墙遇到雨天,雨水易从砖墙渗透入内墙面容易造成室内墙体潮湿。对于这2个问题已经和开发商的反映过,得到的答复是:问题1是设计的问题。让我找设计方。问题2归于楼间伸缩缝,不需要贴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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