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他们的答复是不需要。我不同意
更新时间:2021-10-12 18:47:08
问题描述:
目前怀孕3个月,2020.3.2入职公司做销售岗位,在办公室上班的。2021.1月转岗做公司的新人培训,岗位属于培训师。但是当时转岗的时候只填了一个转岗申请书,他们并没有给我重新签订
合同,并且我在公司的聊天软件上询问过人事部门的同事,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他们的答复是不需要。今年8月份,因为孕期检查指标异常,加上孕期反应身体不舒服,所以请了两周的病假在家休息。请假时间是8.23-9.3号。在9.5号人事部直接给我发了一个,通知说让我回原来的销售岗位工作培训由其他同事有其来负责,薪资也是按照原来销售岗位的薪资。我不同意,说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给孕妇进行降薪调岗的,并且提前没有任何通知协商。结果人事部答复说从来就没有降薪调岗这一说,因为我签订的是销售岗位的劳动合同,我从来没有转过岗,只是在做销售工作的同事协助了一下培训的工作,由于协助了另外给了补贴。
最开始转培训岗谈的是实习期5000转正后5500,我是6月份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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