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例,上诉可以胜诉吗?先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5-09-04 17:09:44
问题描述:
我于98年师范毕业后迫于得到工作,按所在教育部门要求上交2万8千元,并写下字据“本人自愿捐赠教育事业2万8千元”,现本人已辞去工作,请问这个捐赠合法吗?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那2万8千元,我当教师的时候月工资600-800元,要工作4年不吃不喝才赚回来。请问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例,上诉可以胜诉吗?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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