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该如何去理解本案的诉讼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05-09-05 22:58:2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上次我向您咨询我能否向原妻追偿小孩过去四年在我抚养期间原妻不给付的抚养费,得到了您的认真解答,十分的感谢!(咨询日期8月3日)。 现在本案法官提出:“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请问:我应该怎样看待诉讼时效这个问题? 本案将在9月6日开庭审理,如果能在开庭前得到您的指教,本人将不胜感激!谨致真挚的谢意 查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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