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7-03-24 08:50:0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几年前,企业因资金困难向银行贷款不到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出台了向职工借款允许职工承包使用公司所属部分门面的方案。
如今前任经理退休,新上任经理有意想推翻此方案,他通过其在政府有一定地位的亲属施加压力,让审计部门出台了一份不符合实际的审计报告,其定论该方案的实施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日前公司准备以该审计报告作为依据起诉法院要求收回我们已承包的部分门面(经理在公司职工大会上已明确讲过)。 如果公司以该不符合实际的审计报告为依据起诉我们们,我们将反诉漏洞百出的审计报告。
我要问的问题是:
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期为2年,此审计报告出台已接近2年,如果公司没有超过审计报告的时效期,而在仅离时效期一至二天的时候起诉我们,当我们收到法院传票通知书知道的时候,该审计报告出台时间已超过二年。
1、我们还能对所质疑的审计报告进行起诉吗?
2、我们对该审计报告起诉的时效期是多长?从什么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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