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6 17:30:01
问题描述:
在2007年,我的一位亲戚为了追债,被人打伤,然后向派出所报案,得到答复是,那人回来叫我亲戚向派所打电话,不久,见到那人,就向派出所打了电话,拿人本身就有癌症,不久就死了,报案,不受理,人家政界有人,僵持很久,他无理地在我亲戚家乱杂东西,最后经镇政府协调(在对方强迫下镇政府调节)下,让我们赔了钱,但那字不是我亲戚亲自签的,也不是直系亲戚,我想问,那具有法律效力吗?我们现在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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