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不同意赔偿。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1-04-27 12:34:07
问题描述:
一对准备
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前与一装修公司签订
合同,由该装修公司负责新房装修。为便于装修公司工作,王为将新房的钥匙交给了公司负责人,后在装修完后,王为的赵去新房时,突然发现该装修公司雇佣的一名工人因失恋,有思想包袱,在该房内上吊自杀。为此,王为和赵认为在他们的新房内发生这种事情极不吉利,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所购房屋的价款及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与公司无关,不同意赔偿。我是原告方(王伟夫妇)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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