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律师指教:(1).可否或如何向园方要求送我的女儿到大医院或美容院进行整容治疗?(2).如整容治疗无法避免“破相”,可否或如何向园方要求赔偿?盼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5-05-24 18:54:19
问题描述:
我的女儿刚过三岁半,一天周五下午放学下楼梯时摔倒,鼻梁上方两眉毛间摔破了一条竖形的伤口(约长12mm宽3mm),园医立即消毒止了血并包扎。 周日我回家见到女儿时,伤口已略粘合,微肿,但伤得似乎挺深,于是周一致电向园长反映,园长表示伤口愈合较好,园医会跟进疗理,回家不需另行处理。 伤口至今快三个月了,虽然早已愈合,却留下了很明显的粉红色伤痕(约长10mm宽2mm)。天生漂亮可爱的女儿遭此“破相”,人见无不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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