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想把合同要回来可
更新时间:2020-12-30 21:47:37
问题描述:
今天与公司签了新合同,里面增加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内容如下:(一)因乙方为甲方核心员工,对其知悉甲方的
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二)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医疗机构任职:(三)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6个月内不得在东西湖区(包括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职。(四)从本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的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四)乙方不履行前述约定义务,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3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现在有些后悔,但已经签字了。医院尚未盖章,想把合同要回来可不可以。担心我去要时医院马上把章盖上。我尚在试用期,社保也没有交。也不是什么高级技术人才(无资格证书)。要是拿不回来怎么办。真的要遵守这个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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