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东签订了2年的租赁协议,本人重新选址租赁商铺,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原房东给予撤店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0-12-05 1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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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6月租了一个商铺开店,与房东签订了2年的租赁协议,刚干了4个月,房东通知房屋要收回,最晚2020年12月房屋收回,期间本人与房东几次沟通继续租赁,房东均未同意,2020年11月,本人重新选址租赁商铺,与原房东协商撤店损失赔偿,原房东拒绝赔偿并说同意继续出租给本人,本人因精力有限,无法同时经营2家门店,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原房东给予撤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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