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成立股东会?是否需要加入股东会的章节吗?把公司股东会约定为公司权力机
更新时间:2020-11-23 14:26:03
问题描述:
早期成立的
外商投资企业,只有两家股东,双方股东的一些权利义务在原
合同章程里约定了但没有单独章节,公司已经有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原章程约定的公司董事会是权力机构,现在实行外商投资法之后是否需要成立股东会?公司章程是否需要加入股东会的章节吗?把公司股东会约定为公司权力机构?双方股东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约定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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