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有关二手房东不退还押金和已经预交的房租租金问题。但并不严密,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追回押金和已经预
更新时间:2020-10-07 14:32:3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
二手房东不退还押金和已经预交的房租租金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2020年1月18日我在南宁市一小区租了一套一楼三房二厅的房子,当时我直接交纳给房东押金1500元和三1.23-4.23期间三个月(按季)的房租租金4500元,共计6000元。考虑要修整房子,约定房租从1月23算起。这个房子是老房子。门窗均有所损坏,厨房有旧泥灶,卫生间里边的水龙头损坏,一间卧室没有房门,大门门锁老化不安全。全部电线均老化不能满足安装空调用电负荷。当时房东说只要不损坏房屋结构安全问题,都可以自己修整。因今年疫情严重,我们一直到7月26日才决定搬进去,期间我们正常交房租,4月20左右交纳房租(4.23-7.23)三个月房租,7月19日交纳(7.23-10.23)三个月房租,也对房屋电线电灯、厨房、水龙头等损坏进行修整,无门卧室我们自己找门
来安装,大门锁出于安全考虑也更换了,所有修整费用约6500多元。搬进去后,发现房屋后旁边有化粪池,但并不严密,恶心嗅味经常进屋,还发现卫生间屋顶渗漏水,一家人恶心难受,无法住。该房东在与我们签
合同时未告知屋旁边是化龚池,且卫生间屋顶漏水,隐瞒实情。于是我们决定不租了。2020年8月16日我们搬走后,于8月18日晚与这个房东约谈退租,他接受收回房子钥鍉并说挂上重新招租广告,说明他当晚已经验收并收回房子了,他说过等招到新租客后才能退回相关费用给我们,我也也只好同意,但与该房东的租赁关系于8月18日晚终止。2020年9月10日左右,房东招到新租客并搬入住,9月18日中午向该房东要求退回押金和已经预交2个月(8.23-10.23)房租租金给我,但该房东耍赖拒不退还。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法律支援,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追回押金和已经预交的2个月(8.23-10.23)房租租金?该如何做?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和解决,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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