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要求我赔偿六万元的违约金合法合理吗?2、协议中签订的五万元违约金与一万元的培训损失费合法合理吗?这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注:在本单位工作六年,全部收入不足八万元)3、我支付了六万元的违约金后再
更新时间:2004-12-10 11:08:32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国企的全民合同工,在本单位工作了六年,现打算辞掉这份工作。现在单位对辞职申请作出处理决定:让我在20年之内赔偿单位六万元的违约金,并且收回所报销的培训费。事件背景:2004年7月份,我与单位签订了一份长达五年的《国有企业全民合同工劳动聘用协议》,其中条款中写到:1、若乙方(我)在合同期内出现调动、离职等情况,必须承担五万元的协议违约金。2、参加过单位培训的职工,必须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未到期离开本单位时,必须支付一万元的培训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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