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员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0-09-19 10:26:47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公司在2019年6月招聘了一个员工,来的时候就已经怀孕。工作至2020年1月开始休产假至7月31日 共计210天已经远高于国家规定158天,到期后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故旷工累计5日公司予以开除,现在员工以未签劳动
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当初刚成立不清楚各项规定确实没有签合同,但是五险正常缴纳)是否合理,公司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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