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8月初提出离职,公司的销售制度中,公司管理成本要扣除总合同额的百分之二十,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0-08-20 10:34:42
问题描述:
我在北京一家公司做销售工作,于8月初提出离职,公司的销售制度中,有以下内容:
1、公司差旅费用由业务人员承担,在提成中扣除;
2、员工提成由部门扣除百分之二十五作为部门经费;
3、因项目未完成,只给予百分之六十提成;
4、项目成本除已知成本外,公司管理成本要扣除总
合同额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不提供管理成本明细;
请问以上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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