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赔偿,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益人?是其妻子还是其父母?或者是都有?如果是都有,又该怎么分配?我哥哥不在了,嫂子是不是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她有没有权利不让其女儿跟爷爷奶奶或姑姑在一起?如果嫂子再婚,我
更新时间:2004-11-05 23:02:05
问题描述:
04年1月4日,哥哥意外工伤事故中遇难,离开了我们。姐姐四处奔波,费尽了周折要来了意外保险金的领取权,嫂子却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出现,可完全占有保险金。母亲极度伤心,认为儿子没有了,媳妇却来跟她抢女儿辛辛苦苦争来的保险金,这保险金的意义不单在于一个钱字,更主要是对儿子的一个补偿,儿子没有了,保险金就代表着儿子本身,媳妇怎么可以还来抢呢?嫂子这了保险金的事跟家里闹翻,在明知我们全家人都很疼爱哥哥的四岁小女儿的情况下,故意不让其实女儿在家里呆着,母女两不再回家吃饭,就算晚上回来睡觉也不让其女儿吃家里的东西,不让她跟爷爷奶奶玩,不让她跟姑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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