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加班费,并且没有加班费;想问一下,我要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20-07-15 13:09:37
问题描述:
7月2号应聘一个工作,短期两个月,承诺是每周休息一天,每天下午1点到晚上10点工作(上班时间
合同上有写,我们还签了名,按了手印),中间有一个小时吃完饭的时间,每月会有六七天加班,加班到晚上12点,但没有加班费,我个人认为可以接受,就在工作地点租了两个月房子,房租已付,押一付二。6号入职后,前几天培训正常上下班,在7月9号晚上下班前,经理突然通知,以后上班时间改为中午12点到晚上12点,并且没有加班费;原定的每周休息一天改为不休息,但会每天发150元的加班费。
如果他招聘的时候就说明工作时间为中午12点到晚上12点,那我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份工作,但现在房租已付,自己也有所付出,所以想问一下,这样的话公司算违法吗?我要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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