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现在息保在家,每月收入不稳定,离婚后没有居住的地方,我现在并没有实的证据证明他有外遇,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法庭提出补偿的诉讼?2、在法律上着房子是属于我女儿的吗?
更新时间:2004-09-08 20:31:41
问题描述:
1、如丈夫在外有外遇,被妻子知道后便离家出走,已2年没有回家,在2年中,他曾向法院提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诉讼,但最后由于妻子不答应而没有结果,最近丈夫又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2、现居住的房子是丈夫的父亲所留下的,在其去世之前,他曾委托他大儿子写了一份遗嘱,但未公证过,称:在其去世后将房子留给我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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